儿媳和女婿有没有继承权
法务网| 2023-03-15 08:05:23
一、

儿媳和女婿有没有继承权

儿媳和女婿没有继承权。

儿媳和女婿一般是没有继承权的,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有继承权,能继承公公婆婆、岳父母的遗产,并能作为公公婆婆、岳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与第一顺序继承人平等均分割遗产。

相关法律规定


【资料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

遗产继承的范围包括哪些

遗产继承的范围包括公民死亡时所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具体包括如下几项:

1.公民的合法收入。如工资、奖金、存款利息、从事合法经营的收入、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2.公民的房屋、储蓄、生活用品。

3.公民的树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找法网提醒您注意,如果其财产中的文物有特别珍贵,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法律允许公民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即基于公民的著作被出版而获得的稿费、奖金,或者因发明被利用而取得的专利转让费和专利使用费等。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如公民的国库券、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

三、

遗产分割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遗产分割诉讼时效的计算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算,诉讼时效为三年。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有一种比较常见的情形便是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被其中一个继承人占着,其他继承人好几年都没有要求分割,这时时效未过,因为继承开始后,在分割前,遗产为继承人共有,虽该遗产被其中某一个继承人独自管理和使用,且管理人并未表示要拒绝其他继承人对遗产的继承分割,故在其他继承人主张分割前,并未产生继承纠纷,也就不存在诉讼时效的起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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