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可提取公积金付首付 方便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观点网| 2022-06-20 07:55:52

6月17日,宁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优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职工家庭二套房首付比例降低至30%;二孩或三孩家庭最高贷款限额提高至80万元;提高支付房租提取额度至每年9600元。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持续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减轻购房职工家庭支付首付款资金压力,宁德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职工及配偶,符合宁德市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含住房补贴)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购房职工及配偶提取总额不超过《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购房首付款金额。

此外,宁德市加大二孩或三孩家庭贷款支持力度,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双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限额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限额由35万元提高至45万元,其他贷款条件均不变。

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40%降低至30%。为支持职工家庭购买改善住房,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从50%降低至30%。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商品住房的,每个缴存职工每月提取上限由原来的600元提高到800元,每间隔满一年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额由不超过7200元提高为不超过9600元。

优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增加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预付制”,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可转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进一步减轻支付首付款资金压力,方便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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