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等13部门:加大重点产粮区运销备肥力度
中国发展网|0| 2021-09-23 16:57:12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和有关中央企业采取有力措施,做好今后一段时间国内化肥保供稳价工作,要优先保障化肥企业原料、能源等生产要素供应;全力畅通供应国内的化肥运输配送,落实好农用化肥运价优惠政策;加大在重点产粮区的运销备肥力度。

通知强调,要强化组织协调调度,优先保障化肥企业原料、能源等生产要素供应;要提高化肥生产企业产能利用率,优先保障重点化肥厂生产用能指标,允许A、B级化肥生产企业在秋冬季重污染天气期间自主减排;允许磷肥企业在磷石膏年度控制总量不增加的情况下,调整平衡企业月度、季度间新增磷石膏考核指标。

此外,要强化储备调节作用及时投放钾肥储备,鼓励引导本地区化肥生产流通企业保障国内市场供应,严格按照最新规定对进出口化肥实施法定检验;要全力畅通供应国内的化肥运输配送,落实好农用化肥运价优惠政策,确保散装钾肥运输所需敞顶箱配用量,积极保障进口化肥海运需求;充分发挥各级供销合作社化肥流通主渠道作用,加大在重点产粮区的运销备肥力度;要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化肥市场流通秩序;要大力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倡导有机肥替代化肥;要形成化肥调控工作合力。

通知要求,省级相关部门要经常开展会商,分析研判化肥市场供需和价格形势,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采取措施,扎扎实实做好国内化肥保供稳价工作。

22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成本调查中心也发文关注,指出化肥和农药是农业的重要生产资料,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将其价格控制在合理区间内对保证农民种粮收益和种粮积极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须要保证其生产原材料的供应,保障国内正常生产。

文章同时指出,要保证原料供应稳定,保障国内化肥农药生产可持续。一是加强价格监测和走势预测,及时发布相关信息,避免信息混乱造成市场动荡;同时,加大对企业政策扶持力度,激活闲置产能,保证市场供应。二是积极调控,保障化肥企业原材料供应稳定,例如,通过有效手段确保国内尿素企业用煤指标,保障尿素新增产能顺利投产。三是鼓励国内企业优先保证国内供应,受国际市场需求的增加和国际价格的抬升,企业大量出口导致国内部分产品供应紧张,应出台政策鼓励企业优先保证国内供应。四是推动技术升级,加快高毒高效和低毒高效产品的更新换代,推广化肥减量技术,提高农药和化肥的利用效率。

另外,9月8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消息,国家扩大化肥铁路优惠运价范围,缓释肥等8种新型肥料铁路运费降低。

为完善农用化肥铁路优惠运价政策,促进化肥生产流通,支持农业生产,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缓释肥料等执行农用化肥铁路优惠运价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主要用于农业大田作物生产的缓释肥料等8个新型肥料品种纳入实行铁路优惠运价的农用化肥品种目录。

《通知》明确,凡具有农用化肥合法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经国家铁路执行统一运价的运营线路运输列入铁路优惠运价目录的农用化肥,均执行农用化肥优惠运价。

出口化肥及用于工业生产的化工品不享受农用化肥运价优惠政策。

据测算,新增的8个新型肥料品种年运量约100万吨,每年可减免化肥铁路运输费用约1650万元。连同此前已纳入铁路优惠运价目录的化肥品种,每年可减免化肥铁路运输费用25亿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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